1941年春,国民党绥远省傅作义第三专员公署(东胜),设立了桃力民办公室,便于统治桃力民地区人民。1943年5月,傅作义实行县制管理,将桃力民办公室改为县制——桃力民办事处,从鄂、杭两旗夺取了领导权。从此进入了国民党统治年代。
1950年3月,桃力民地区获得解放,中共伊克昭盟盟委、盟公署根据民族平等、团结互助的政策,为了解决国民党多年来遗留下的历史问题,曾考虑把桃力民地区按清朝界线划归鄂、杭两旗,但是由于当时群众基础和干部条件不够成熟,于是决定暂设桃力民中心区,作为合并过渡机构。
1950年3月8日,绥远省政府下达了民干字第231号令:“兹派王得胜同志代理桃力民中心区主任,希接令后,着即迳往,到职视事。”王得胜接令后,就带上伊克昭盟政府的介绍信,领上一部分干部和桃力民游击队,径直去了木花尔稍,接管国民党桃力民办事处。
桃力民办事处和保安团不甘失败,以“办事处归绥远省直接领导,没有接到董主席其武的命令,不能向伊克昭盟转交”为由,拒绝交权,连饭也不给王得胜等人吃。王得胜等人通过盟府,请内蒙古骑兵第五师驻吉尔庙的十三团协助包围了木花尔稍,强行接收。办事处见大军压境,兵临城下,也就顾不得“董主席其武”有没有命令这个借口,马上移交。移交人应该是办事处处长王培仁,可是,此人早已逃匿,只好由办事处的秘书王定华代交。接收人王得胜,监交人郭建勋、杭寿春。3月15日,办事处机关部分移交完毕,移交的员役情况如下:
职员在册88人,实有69人;工役在册44人,实有44人,合计在册132人,实有113人。
3月18日,桃力民中心区人民政府开始办公。4月1日,启用伊克昭盟桃力民中心区人民政府公章。
桃力民中心区人民政府人员组成情况如下:
主任 王得胜(1950年3月30日到职);
秘书 赵振瀛(1950年4月15日到职,此前是原办事处秘书王定华);
司务长刘忠瀛,管理员呼银柱,出纳曹莲芳,文书张凤翔;
民教科科长高维汉,科员张冠军、孙振华、王兆云、段良峰、蒋迎祥、温海峰;
财政科科长魏世文,副科长魏振业,科员于乘云、任家骏、胡大宾、刘世杰;
建设科科长王定华(4月15日前是秘书),副科长师炳文,科员文天麟、闫文谅、李宣朴、李魁玉、乔万珍、马占元、刘萍;
卫生科科长秦仙府,科员孔祥玺(孔伊生)、李同白、韦泽生;
法院院长王得胜(兼任),审判员赵振瀛(兼任),书记员王维斌,干事呼俊岚;
公安局局长齐学斌,文书苗秀峰,社会股长赵琳,警法股长刘勇飞,公安队长刘勇飞(兼任),副队长张兴盛;
公安队下辖三个班:一班班长曹海生,副班长越德山;二班班长乔福红;三班班长杨占山。
接收完办事处的机关事宜,紧接着开始接收办事处下属各乡。5月4日,将各乡接收完毕。接收后的各乡及乡长如下:
民兴乡 乡长 王亲瑛(桃力民)
民立乡 乡长 宋国英(巴彦淖尔)
民和乡 乡长 刘实朴(公其日嘎)
隆兴乡 乡长 李宣璞(杭旗察哈尔乌素)
民乐乡 乡长 刘永懋(杭旗军图)
民泰乡 乡长 刘忠(杭旗特拉沟)
惠民乡 乡长 杜明宝(杭旗杭锦淖尔)
不久,惠民乡划归杭锦旗,其余各乡改为区,负责人也作了更动:
民兴区 区长 曹德义(区委书记兼)
民立区 区长 曹如义(区委书记兼)
民和区 区长 孟侯举(区委书记兼)
隆兴区 区长 马登云
民乐区 区长 刘永懋
民泰区 区长 王凤岐(区委书记兼)
1950年12月26日,中心区人民政府接到盟府12月13日民政字第221号通知,内称:“前奉内务部民字第61号令,规定县以下区的名称均以数字排列”,遂通知各区公所,将民兴、民立、民和、隆兴、民乐、民泰各区依次改为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区。
设立桃力民中心区,是为把桃力民地区划回鄂、杭两旗做准备。经过一年多的努力,条件成熟了,1951年5月14日,伊克昭盟人民自治政务委员会通知桃力民中心区和鄂托克旗、杭锦旗人民政府,决定取消桃力民中心区人民政府。
5月19日,接交委员到达设于木花尔稍的桃力民中心区人民政府,开始办公。王悦丰、李振华、田万生、乔桂章因公未到,由赵会山代理王悦丰,王子义代理乔桂章,郭建勋代理田万生,行使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职权。其他委员均已到任。
同日,鄂、杭、桃接交委员召开第一次会议,研究、酝酿了有关接交的各项问题。20日,召开第二次会议,决定了划界及干部分配两个问题,并以主任委员赵会山,接交委员王得胜,接交人色登道尔济、升济秘图,监交人贾文华、杭寿春、王子义等的名义,向伊克昭盟人民自治政务委员会打了报告,详述了划界及干部分配具体方案。后经政府批准,立即照方案办理。
5月19日至5月26日,为期8天,开了5次接交会议,将接交工作圆满地完成。
5月26日,召开了中心区全体干部和各区区长联席会议,正式宣布接交完毕。
6月1日,桃力民中心区人民政府宣布撤消,由鄂、杭两旗分别领导各区。桃力民中心区人民政府并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。